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居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地区居民温暖过冬,结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减少燃煤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日前,我县出台《2026年阳城县农村居民冬季取暖清洁煤球供应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2026年我县农村居民冬季取暖清洁煤球供应的工作目标是:在全县禁煤区以外,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清洁取暖改造未覆盖区域的农村居民建立清洁煤球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温暖过冬。
供应范围为全县禁煤区以外,集中供热、煤改电(含自行改造户)、煤改气(含自行改造户)、煤改生物质等清洁取暖改造未覆盖区域的农村居民及商户、出租户。供应方式:根据采暖季农村居民实际需要,每户年限量一次性购买清洁煤球不超过700块,县政府补贴后,居民户每块购买价格为0.5元,商户、出租户每块购买价格为0.785元。供应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30日。供应标准为煤球产品要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标准,其主要指标:全硫≤0.5%、挥发分≤10%、发热量≥21MJ/kg、冷压强度≥600N/个。原料煤供应由各煤炭主体企业承担,发热量要≥5300大卡,全硫≤0.5%。
生产配送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煤球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供应标准要求,按照每吨9:1的比例进行配料生产(原煤90%,煤泥10%),严禁添加黏土。统一收款,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购买的用户,居民户按每块0.5元,商户、出租户按每块0.785元标准,统一收款登记,并与煤球厂对接,签订生产供应协议后,将煤球款汇至煤球生产企业指定账户。统一分配,煤球生产企业负责将本企业与各乡(镇)签订的生产供应协议和收款回执单复印件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审核无误后开具《阳城县优质煤球原料煤供应通知单》,煤炭主体企业按照《阳城县优质煤球原料煤供应通知单》给煤球生产企业安排原煤及煤泥供应。统一配送,煤球生产企业按对应乡(镇)任务进行供应。要优先保障边远乡(镇)的供应,并负责配送到乡(镇)指定的行政村,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出现的损耗由煤球生产企业自行负责。(吉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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