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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8 11:49:24 信息来源: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监管

工作顺利开展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期,我县按照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安装启用了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2021年12月16日,县畜牧中心组织对各乡(镇)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操作技术培训,经过试运行,发现部分乡(镇)审核人员没有及时对无害化收集员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导致收集车辆到厂后无法卸车,后续无害化处理工作无法进行,严重阻碍了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运行。为保证我县“山西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

  病死畜禽收集审核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乡(镇)长是本乡(镇)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根据养殖量合理设置无害化处理审核及动物检疫人员岗位,保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不得延误无害化处理审核。工作量大的乡(镇),审核人员不得另派包村等其他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

  各乡(镇)负责无害化处理审核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认真履职,积极配合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工作正常进行。要及时关注“牧运通无害化”APP手机推送的待审核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及时审核,务必在每天下班前将已推送的信息审核完毕。对故意不按时审核、不接听无害化处理场收集员来电提醒的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和对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工作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落实人员待遇,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关心关爱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审核和检疫工作的官方兽医,落实其下乡和值班补贴,提高官方兽医工作积极性,不得因为没有从事包村等其他工作削减补贴待遇。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审核要求在工作人员手机上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从事动物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的在岗官方兽医交纳智慧信息平台服务费用,解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保障。

  特此通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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