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龙达陶瓷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建筑陶瓷的民营企业,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大气),属于简化管理类别,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环境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阳城县龙达陶瓷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140522MA0K1KMJ0F
法定代表人:何玉华
生产地址:阳城县陶瓷工业园区(北安阳村)
联系方式:13103467498
主要经营内容:陶瓷装饰瓦制造
生产规模: 300万件
二、排污信息
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镍及其化合物、氯化物,通过规范建设的排污口排放,共有2个排放口,其中:主要排放口1个(脱硫塔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个(原料配料排放口)。脱硫塔排放口于2018年已按照规范要求完成了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市、县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
2009年经阳城县环保局阳环控发(2009)19号关于陶瓷工业园区一期工程各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批复为:烟尘7.0吨,二氧化硫2.5吨。2019年经专家审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批复为:颗粒物11.68吨,氮氧化物30.86吨,二氧化硫13.85吨,执行《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8--2020年的在线监控数据表明,没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2021年3月申领了国家级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40522MA0K1KMJ0F001R.大气排放量分别是:
颗粒物 : 11.68T ; S02 :13.85T ; NOx : 30.86T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主要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环节是辊道窑和干燥窑(煤层气)使用SNCR法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辊道窑和干燥窑共用一个烟囱,原料堆放场地使用喷雾降尘,原料配料使用布袋除尘器。所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正常,台帐记录清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09年8月20日,公司年产2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晋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9年12月14日,经阳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完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17年12月24日,原阳城县环境保护局核发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办理了国家级排污许可证,2022年1至3月份进行了年产300万件陶瓷装饰瓦生产线技术改造,于2022年6月20日办理了国家级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19日。2022年8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经专家组评审。2023年1月9日在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预案备案编号:140500-2023-017L ,每年分别组织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六、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信息
2022年7月阳城县龙达陶瓷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经过晋城市3名监测技术专家评审,7月14日在阳城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阳城县龙达陶瓷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