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阳城县兴隆泰商贸有限公司煤泥余热烘干设备改造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南侧 580m 处,2020年12月31日取得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阳城县兴隆泰商贸有限公司煤泥余热烘干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阳审管字【2020】117号),2021年1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21年3月4日竣工,特此公示。
阳城县兴隆泰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