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
审批股室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项目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办理时限 | 备注 |
1 | 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投资项目股 |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九条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30个工作日 | 不含项目单位修改报告时间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投资项目股 | 【行政法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条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30个工作日 | 不含项目单位修改报告时间 |
3 | 初步设计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投资项目股 | 【行政法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条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30个工作日 | 不含项目单位修改报告时间 |
4 | 节能报告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投资项目股 | 【部门规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八条 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30个工作日 | 不含项目单位修改报告时间 |
5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农林水和交通运输股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30个工作日 | 不含项目单位修改报告时间 |
6 | 防洪评价报告评审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农林水和交通运输股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三条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30个工作日 | 不含项目单位修改报告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