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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3-02-23 09:37:29 信息来源: 阳城县政府信息中心    

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3日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续彩艳院长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重大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带领全院干警解放思想 ,坚定信心,撸起袖子加油干,闯关夺隘向前行,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阳城、法治阳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阳城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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