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明在我县调研沁河流域生态修复。市长王震,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姚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牛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保国参加调研。
调研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明先后来到润城镇污水处理厂、沁河润城段,实地察看了沁河润城段生态河道治理及断面水质情况和润城镇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
李俊明指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我省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三年立法计划,省市人大围绕“两山七河一流域”以及湖泊、湿地、泉域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开展立法工作,建立了全省统筹、省市联动、市市协同机制。李俊明指出强调,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立法是市市协同立法的试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市市协同”立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推进共同治理、保护和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立法需要协同解决的问题、建立的制度及采取的措施,为沁河流域生态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要进一步强化质效意识,共同做好“市市协同”立法试点工作,为推进全省各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市市协同立法提供借鉴。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陕雄亮,副县长贾敦命,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秦钢参加调研。(原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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