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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1 10:32:13 信息来源: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城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

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帮扶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帮扶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办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更加公平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七长”责任制。全面夯实县长、乡(镇)长、村长、家长和县教育局长、校长、师长控辍保学责任,实行教育、行政双线夯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强化乡村两级宣传引导、责任落实,形成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的“行政线”和教育局、学校、班主任的“教育线”双线控辍保学体系。

(二)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精准实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失学辍学。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小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志丰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张国平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白军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靳云刚 县公安局政委

      李珍锋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志坚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二军  县人社局副局长

      酒红亮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  宏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乾虎  县住建局副局长

      元红兵  县卫健局副局长

      原松枝  县审批局副局长

      裴保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大晋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 璐 团县委副书记

      刘锦玲  县妇联副主席

      刘兴社  县残联副理事长

      郑志兵  凤城镇副镇长 

      谭  娜  白桑镇新农办副主任 

      元慧明  北留镇副镇长 

      张晋晋  润城镇副镇长

      焦梦婕  町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郭晓云  寺头乡宣传委员

      王浩亮  芹池镇副镇长

      张跃庭  西河乡副乡长

      张育红  演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原艳丽  次营镇宣传部长

      梁建军  董封乡宣传委员

      崔 繁  横河镇组宣部长

      徐 静  河北镇副镇长

      秦 露  蟒河镇副镇长

      常秀敏 东冶镇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国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裴保军兼任,负责处理全县控辍保学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建立乡村“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七长”负责制要求,督促村委会充分发挥在实施农村“控辍保学”中的重要作用,逐村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并更新四级台账(县、乡、村、校)信息,做到底清数明,对有辍学风险的适龄少年儿童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准备、早动员,实施常态化动态管理,依法保障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教育局:牵头抓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制定阳城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确保人籍一致、人班一致;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堂、宿舍及校园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帮扶工作机制,统筹各类资助、惠民政策,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力度;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宣传活动,督促各学校按照控辍保学要求“上好一堂法制课”和开展每年8月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学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控辍保学法治氛围、舆论氛围、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意识;统筹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和送教工作,确保学生不失学辍学,实现控辍保学动态清零。 

宣传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以及控辍保学相关政策,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及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营造控辍保学良好舆论氛围。

公安局: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协调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社会治安的问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治理,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群体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辍学;抓好关爱留守儿童和数据统计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台账,制定和实施残疾适龄少年儿童保障机制,保障全县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

财政局: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劝返复学适龄少年儿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促进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支持和配合教育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学校的规划立项、供地、审批等工作,满足办学需求;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对贫困流浪辍学儿童救助设施的规划、立项、供地、建设工作。

卫健局:做好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体检和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司法局:配合各乡(镇)及学校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相关部门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人社局、行政审批局:严格审批并规范劳务公司和劳务经济人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招用童工。把严厉打击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作为工作重点,严格管理中介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吊销非法用工部门和个人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做好有关教师人事、工资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稳定教师队伍;协同其他部门做好外出务工劝返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结合本部门职能,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少年儿童的帮扶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爱心活动,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分工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控辍保学“七长负责制”,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适龄子女入学成为社会良好风气。

(三)关爱弱势。关注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关爱残疾少年儿童,发挥县残疾人专家委员会作用,指导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关心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少年儿童,实施精准资助政策。对于因灾、因意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少年儿童,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杜绝因贫辍学。

(四)保障投入。县财政要建立控辍保学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将控辍保学开支纳入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并建立控辍保学经费台账。

(五)督查问责。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不重视和工作措施不力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未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日程无记录,没有建立台账,底数不清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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