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档案法治建设客观反映了档案工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情况
党政机构改革将档案工作划归党委序列,体现了党管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在档案局挂牌县委办后,县委办高度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成立了专门负责全县档案行政事务的档案工作室,理顺了档案行政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一年来,在推动档案法治建设过程中,对档案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档案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与《档案法》的贯彻落实相结合,积极推进并严格履行档案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档案法治责任清单,就经费保障、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档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档案行政监管、档案法治宣传、档案专项考核等事项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并根据工作部署责成专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及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逐项研究讨论,逐条认真落实,确保了档案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亮点
(一)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为保证档案法治建设的顺利有效开展,县档案局档案行政经费列入专项预算,为档案行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为强化和保障档案行政法治工作有序开展,8月份专门配备了档案局局长。4名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参加线上线下的档案执法培训和法治大讲堂等理论学习,进一步促进了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
(三)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善了《推行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档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档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档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了《阳城县档案局权力事项清单》和《阳城县所辖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
(四)规范行政职权事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职权事项汇总表》、《行政职权事项责任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以及证明事项核验、行政协助、承诺书等模板的编制,为档案行政日常监管提供了标准规范。
(五)落实“互联网+监管”职责。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档案行政事务目录清单认领,完善了档案监管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并进行了日常目录数据录入401条,全年覆盖率达100%。
(六)健全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继续依法推行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落实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继续加大档案“三合一制度”的建立和监管落实力度,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七)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监管。持续开展并建立《“一把手”“亲自跑一趟”活动开展情况台账》,从中发现问题,提出项目登记备案管理、提前介入,强化项目档案的日常监督指导职责,明确项目档案“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制度等整改措施,为掌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动态、日常监管、申请验收等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八)针对市局调研检查发现的档案依法进馆中存在的问题,县档案局及时与档案馆召开联席会,并对15个乡镇及相关单位采取实地检查。针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发监督函,同时采取进度报告制等监管措施,推进了档案依法进馆的有效落实。
(九)积极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制定了档案普法规划、普法年度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利用“6·9国际档案日”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群发短信12000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6月份召开专题座谈会,学习研讨了新修订的《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10月份召开全县机关、各乡镇和国有企业综合培训会,专门进行档案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逐步走深走实。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局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取得了有效进展,但仍存在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一)真正从事档案行政、法治工作的人员不足。2019年3月,党政机构改革后,档案行政职能划归中共阳城县委办公室,挂“阳城县档案局”牌子,无人员编制,无法专职开展档案执法工作。基层档案工作人员也多为兼职,没有专职人员。
(二)新增执法人员对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今年新增两名执法人员,但均不从事档案执法工作,因此对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采取档案业务培训、“6·9国际档案宣传日”、档案日常监管等不同形式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
(二)根据《阳城县档案局权力事项清单》,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
(三)继续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整改措施,强化行政法治监管。
(四)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档案法律法规清单,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充分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法定内涵,提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的运用水平。
2023年,本单位无需要履行的法院生效裁判,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阳城县档案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