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晋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阳城县北留镇南留村东区街4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丢失,证号为阳集建2000字第22040541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城县不动产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日
赵晋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阳城县北留镇南留村东区街4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丢失,证号为阳集建2000字第22040541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城县不动产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阳城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 山西·阳城县政府网站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628号 晋ICP备14004478号 网站标识码:14052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