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年1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城镇自然资源中心所
联系方式: 03564226261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董延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阳城县西河乡峪则村 | 140522211006JC00202F00010001 | 201.55/ 414.55 | 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城镇自然资源中心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