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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季食品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21-03-26 15:15:00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季是食物中毒的易发期和高发期。随着春季气温升高,一些原本无毒或毒性较低的食物,会变成有毒或毒性很强的食物,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安全意识,谨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注意菌类食物中毒。

春季是菌类生物生长的旺季,特别是毒蘑菇中毒多发的季节,消费者在购买蘑菇时,要到正规的超市和农贸市场采购,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要时刻提防其它菌类食物中毒。

二、谨防误食野菜中毒。

春季万物复苏,一些消费者喜欢到野外采挖野菜,采挖时切记不要随意采挖不知名不熟悉的野菜,避免食用野菜中毒。

三、谨防食用扁豆、四季豆中毒。

扁豆、四季豆是人们普遍食用的蔬菜,生的扁豆和四季豆中含皂甙和红细胞凝集素,对消化道有强烈刺激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并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扁豆、四季豆放置过久,可产生大量亚硝酸盐,引起变性血红蛋白症。彻底加热可破坏有毒物质,如加热不彻底,可因毒素留存而导致发生食物中毒。

四、警惕米酵菌酸中毒。

潮湿多雨的天气,泡发的黑木耳、银耳和湿河粉、米粉等谷类发酵制品以及马铃薯粉条、山芋淀粉等薯类制品,如存放时间过长,容易被环境中的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会损害人的肝、脑、肾等器官,导致食物中毒。

五、谨食过夜食物。

食物经一夜放置,容易滋生细菌,发霉变质,产生病菌,食用后容易出现身体不适现象。

六、购买食品要注意。

购买时要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注“品名、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标识,不购买无任何标识的食品。

七、外出就餐要注意。

就餐时应选择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的餐饮单位,并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后要并索要发票或收据。

在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平时要多学习和掌握一些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另外,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宾馆饭店、餐饮单位,要采购新鲜蔬菜,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储存管理,严格食具、厨具清洗消毒;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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