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禁火令
为了切实搞好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
一、从3月1日—6月30日,全县实行封山禁火。禁火期内,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地及其外沿300米内进行上坟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燎塄、吸烟、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活动。
二、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林场、保护区、村委要认清当前形势,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各防火检查站、各护林员进入紧急状态,加强对牛羊工以及户外运动、施工、旅游等入山人员的管理,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要实行24小时巡查和死看硬守。
四、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实施村委干部和亲属双重监护,加强管理,落实监护责任制,确保不出问题。
五、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大造声势,加强监督,在全县形成一个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六、凡违反禁火令规定,在林地及其外沿300米内擅自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阳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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